2019颍东区住房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住保局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双创双服”活动开展,努力为全区住房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在颍东区门户网站(http://www.yd.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cff03786a14667247bbb215)公开信息84条,涉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财务资金等内容。在颍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9条,其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全年接受群众咨询80余次,通过口头、电话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
(三)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组织,住保局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切实夯实具办科室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干得好。
(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眼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顶层设计,认真执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修订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等系列制度规定,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改进提高:一是住房保障系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实化做的还不到位,直接反应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二是住房保障系统政务公开信息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服务基层一线的形式较为单一,不能完全适应群众的需求,致使群众的参与度不够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把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作为重点,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官方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不断扩大公开信息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智能化水平,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力求贴近群众生活,便于群众参与,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推进住房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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