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颍东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送的通知》要求,由颍东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颍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阜阳市颍东区东方路阜阳市儿童社会福利院东100米,邮编:236055,电话:0558232172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区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的作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文冲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局工作计划之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阶段性总结和研究解决公开中的实际问题,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我局从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等内容进行信息公开,涉及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抢险救援、防灾减灾救灾、行政执法、安全教育、防汛抗旱、精准扶贫、党风廉政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局按照区政务公开办的反馈,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对于政务公开中的不足,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区信息办进行对接,不断完善各项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减4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2
减12
19
行政强制
4
减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5
9350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将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各科室信息报送力度。
2. 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通过明确信息业务人员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阜阳市颍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