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主要包括建设动态信息7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本单位业务类信息91条,其中,行政审批流程图2条。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17条,内容涉及上述几类信息的多个方面。
主要内容
一是求真务实,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五公开”。严格落实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按照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要求,确定全局的中心工作决策部署、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工作、村镇建设、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需要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全过程,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将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确定为重点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衔接、融合,极大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地开展。
二是细化编制目录,制定和规范审批流程。按照行政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等,对当前我局行使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对审核确定的行政权力分类进行了登记,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表,确定了行政职权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单位等。对确定的每一项行政职权,按照运行程序,编制了流程图,明确了职权行使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统一了工作标准,规范了运行程序。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坚持在采取公开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不断深化公开效果,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发挥新媒体作用,采用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相结合的方式,打开了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的“新窗口”。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中,我局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规模、施工期限、进度安排及标准要求等通过设立现场公示牌的形式进行公开,并将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箱一并公布,使项目建设在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下实施,并收集到了一些好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强化了项目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
四是靠实责任,落实公开主体。针对我局工作量大面宽、任务繁重的实际,为把公开任务落到实处,我局把公开的内容、形式、时效性、真实度等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与基层单位及各股室签定了责任书,把公开的任务落实到了具体的单位和责任人,从而为全面、及时、有效、真实、规范公开奠定了基础。
五是规范程序,健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操作机制、载体推动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预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制度,坚持以制度促进和规范务政务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9年,我局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情况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经费主要是软硬件维护、更新费用,以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与形式上有了新进展,但公众参与意见收集和反馈情况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质量有待提高,决策公开信息有待增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五公开”与“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及精准扶贫信息方面的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努力创优政务服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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