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区信息办的相关要求,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民政”。发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重要作用,按照区信息办的相关要求,对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主动公开
根据《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颍东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回应关切、政策解读等领域,重点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专栏。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累计243条。
2.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从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等17个板块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涉及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内容涵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精准扶贫、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工作。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阜阳市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颍东区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制度,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对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公开质量与群众感受度。
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向群众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精准扶贫、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工作。
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长效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局属各科室专人负责,及时公开信息。并按时参加区政府信息办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760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理解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时滞后。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将继续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强化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阜阳市颍东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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