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送的通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颍东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联系:颍东区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58-231684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旋律,紧扣民生为本主题,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信息公开,着力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部门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区政办的要求,局信息中心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将单位简介、单位职责、领导班子、内设机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招聘信息公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就业扶贫等各项政策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颍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上传最新工作动态,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2019年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9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2019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分开事项。
(三)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区政府对政府所属部门网站建设集群化管理的要求,2019年下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了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继续强化网站规范管、加大微信公众号信息编发力度并在办事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政策法规宣传单领取点等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全面公开人社信息、接受群众查询。2019年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916条。
(四)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颍东区人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信息中心具体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构建了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二是加强新修订《条例》学习宣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人社系统干部专题学习《条例》,加强新条例的宣传和落实,将新要求、新精神贯穿到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提升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三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测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区信息办监测发现的政务公开平台存在的信息更新不及时、重要领域公开信息有所欠缺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减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8
减1
3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091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工作中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整改的少,被动接受上级检查整改的多。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使信息内容更新常态化;二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各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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