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布2019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使用的统计数据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除基本教育信息外,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实时、有效的维护更新,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053条,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局机构设置、下属学校基本信息、人事任免、招考(聘)及录(聘)用、职业资格、财政资金等相关工作信息、2019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教育资助,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诸多信息,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在增设的学校动态、教育要闻、通知公告等栏目中,发布全区教育系统的先进典型、重大事件、公示公告等信息,传播教育故事,接受公众监督。
主动公开方式:通过区政府网站教育局频道实时更新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局办公室;具办人员:李冰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颍东区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为群众做好答疑、指引工作。
2019年,颍东区教育局未接到要求公开的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颍东区教育局严格执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制定本部门信息发布制度,各类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各栏目信息进行规范整理,让政务公开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颍东区教育局依托市级集约化平台,定期维护各类信息,保障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同时通过部门信箱,对群众来信进行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
颍东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颜明辉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与各科室做好对接,保质保量完成政务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同时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多级审核制度,各类政务信息均由各科室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后,统一汇总至局办公室具办人员处,一并上传至政府网站。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真实性,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对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等多方面进行提高。监督电话:0558-227200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3(个)
2.14(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在信息发布的数量、格式的规范性、形式的多样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让信息公开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做好已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确保各类信息的有效性;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将颍东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补充,发布各类便民信息、教育资讯等。
颍东区教育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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