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发展改革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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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颍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目录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颍东区北京东路216号,邮编:236000,电话:0558-2318169,邮箱:ydfgw816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颍东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发展和改革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整改完善信息公开栏目,深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和领域,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颍东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颍东区发改委层层分解落实,由局办公室统筹,各股室、二级机构通力配合,层层推进,及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较好地推动了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1.推进“五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国民经济和发展、五大发展、产业项目建设等重要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定期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公开降费与降低要素成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信息。3.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解读,帮助人民群众更好的理解相关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做到及时受理、依法答复,确保程序和实体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2020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信件等,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工作原则,落实颍东区发展改革委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二是定期开展复查,对信息公开网站安全、内容进行检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运行,按照要求参与全区政务公开第三方季度测评,对季度测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下半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部署要求,根据我委职责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的编制工作,主要增加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一级事项批准服务信息,包含办事指南、办理过程信息、咨询监督3项二级事项;一级事项批准结果信息,包含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6项二级事项。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政策,及时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完善。
(五)监督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组织委全体人员学习新《条例》,并就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使全局人员增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真正入脑入心,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严格审查、积极监督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统计、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系列制度,及时根据我局人事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各股室、二级机构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工作部署,把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补差补缺,限时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积极配合区信息办完成4次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2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4 | 35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的信息内容格式不够规范化。
1.部分股室、二级机构对政务公开不够重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3.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局营造“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良好政务公开氛围,做到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要统计数据及时公开。
4.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采取有力的措施,大力提升深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压实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