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审计署、审计厅的工作安排,围绕省稳增长跟踪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安徽省政策跟踪审计季度审计要点》,我局派出审计组,对颍东区2019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本次重点审计了颍东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二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本次抽查了区财政局、阜阳东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五个单位、计3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
97,347万元。
一、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负债水平、融资成本、偿债能力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范围。经抽查阜阳东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区国资委尚未将负债水平、融资成本、偿债能力纳入对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范围。上述行为不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目前该企业负责人还是事业编制,薪酬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绩效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未与企业经营挂钩;
责任主体是区国资委,阜阳东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建议: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应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债水平、融资成本、偿债能力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范围。
(二)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存在个别河段迷魂阵等捕鱼网具、养殖网箱清理后出现反弹现象。该问题违反了《安徽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辖区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督查巡查机制没有有效落实;二是部分企业和群众的饮用水源保护意识不强,极少数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责任主体是:颍东区插花镇、冉庙镇;
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对《安徽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各部门、各乡镇、企业群众的饮用水源的保护意识;二是完善督查巡查机制,强化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各执法监管部门职责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及时纠正。
二、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颍东区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9年8月底,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2个问题中,2个已经整改。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相关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颍东区审计局。
颍东区审计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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