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锐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2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锐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产92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92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锐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
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76亩,建筑面积16243m2,包含4栋生产车间、5栋仓库,设置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可燃液体罐区,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消防、研发、办公等附属辅助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锐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周瑞明
联系电话:17715691020
Email:zhourm0314@126.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356018513
Email:49110116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锐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0日